不到10元不卖,绍兴一炸串店设“最低消费”被责令整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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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牛新闻

开间甜品店

“他们一份不卖,一定要到起售价。”市民娄先生向越牛新闻报料,称绍兴越城区王子商业街上的一家炸串店自己规定了最低消费额,不到金额就不肯卖。


1、不到10元就不卖,一炸串店设置“消费门槛”


2月21日晚,娄先生打算在银泰王子商业街的“曹大厨传奇小串店”买点饭后零食,挑中了一份售价6元的炸玉米串,付账前,却被店员以“不够起售金额”拒绝其消费。


这一举动让娄先生有些无语,“不是说消费不起,而是明明只想要一样,却要多买其他才能消费。设置这样的门槛,合理吗?”


据石占小吃培训了解,根据民法典相关条例,“设定最低消费标准是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,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、不合理的格式条款,应是无效的。”,《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中也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门槛。


那么,该店设置“最低消费标准”是否属实?


2、记者实地调查:店员称“明文规定”10元起售


2月22日中午,越牛新闻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。


该炸串店为品牌连锁店,门头店招上均贴满了各种品类的炸物图。记者以顾客身份上前点单,面前琳琅的菜单上各色炸物基本以份出售,有的一份是6元15串、有的一份是12元20串。


记者提出想单点一份售价6元15串的小牛肉,店员却摇头说不行。


“我们只能10元起售。”店员指了指墙壁上一张白底黑字写有“全场10元起售”,表示有“明文规定”。


3、该店存在违法行为,要求立即予以整改


记者将上述问题向塔山市场监管所作了反映。执法人员初步判定该店存在违法行为,并当即赶往现场核查。


经查,曹大厨传奇小串(银泰店)设置最低消费(10元起售)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,“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,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、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、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,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。”


执法人员当场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,要求该店立即予以整改,取消设置最低消费的行为。


目前,该店已经摘除了“全场10元起售”的店堂告示。